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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示
2026年春 每周廉洁提示(12)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2:11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张大成

【廉政寄语】

一身正气、堂堂正正为人;一尘不染、清清白白处世;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做事。

【廉政漫画】



论述摘编

习近平会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阿纳尼

5月12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阿纳尼。

习近平指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增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信任、推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改革完善全球教育、科学、文化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中方积极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双方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全球发展做了很多事情。中方愿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深化战略合作,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习近平强调,当前,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没有变,但冷战思维、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卷土重来,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中方始终坚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支持和维护联合国权威,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中方愿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道落实好四大全球倡议,让各国人民共享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成果,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方要深化人工智能、开放科学、数字教育等合作,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加强同全球南方国家合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明交流互鉴。

阿纳尼表示,很荣幸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首次对中国进行访问。我期待团结各成员国,倡导对话合作、促进相互理解、增进文明互鉴,建设服务人类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感谢中方长期以来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支持,习近平主席2014年到访时发表的重要演讲我们至今记忆犹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期待继续同中方加强协作,提升全球教育文化水平,促进科技交流,深化人工智能合作,共同落实四大全球倡议,增进全人类福祉。

王毅参加会见。(记者 温馨)


【廉政阅读】

科研经费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中国农业大学原教授李某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套取科研经费问题。李某伙同张某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某、张某转入李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张某被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副教授严某利用虚构的技术开发合同套取配套科研经费问题。2019年9月至12月,为套取学校20%配套科研经费,严某与马某某商定,由严某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先后与马某某实际控制或介绍的10家公司签订虚构的17份横向科研技术开发合同;同时严某又与另外6家公司签订虚构的7份横向科研技术开发合同,24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0万余元,上述款项作为横向科研经费打入学校账户内。严某指使马某某虚开购买科研材料增值税发票,从学校应当下拨的占合同额20%的配套科研经费中报销,共计报销246万余元。在扣除学校管理费以及未报销的配套科研经费后,严某、马某某共同将配套科研经费220万余元据为己有后俵分。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发还学校。(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北京师范大学原教授张某某虚列劳务、骗取公款、虚列合同价款、非法私用问题。张某某利用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的职务便利,以支付临时工劳务费的名义,先后分17次套取科研经费共计25.5万元,未实际发放,均与其他实验报销款一同汇入张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消费。张某某还利用负责无人飞艇遥感平台项目的职务便利,在向某航空科技公司订购航空遥感平台时,与该公司负责人串通,采用虚增合同价款,待货款到账后再由该公司将多余部分返还的方式,骗取科研专项经费45万元,并使用其中的部分费用购买起亚霸锐越野车1辆,登记于个人名下。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4.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常务副院长宫某泄露研究生考试面试题目、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2025年4月19日,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其导师、该学院常务副院长宫某。举报内容包括泄露研究生考试面试题目、套取科研经费等。4月20日,北京理工大学发布通报,确定宫某师德失范行为属实。宫某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严重违反党规党纪、校规校纪。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宫某开除党籍处分,免去行政职务, 撤销其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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