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畅通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纪委受理信访举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学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1.违反党纪行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申诉事项: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4.批评建议: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5.其他方面:
(1)涉及侵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请求解决问题的事项。
(2)对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的检举控告。
(3)对招生考试、基建工程、后勤管理与招标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及附属单位、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状态不佳、“躺平”心态、失职失责、贻误工作、其他影响学院发展、损害师生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以下信访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如后勤维修、教学管理、个人矛盾纠纷等)。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
通信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来信注明: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或纪检监察审计室收)
邮政编码:834000
2.来访举报
接访地点:克拉玛依大学城J1六楼II620
接待时间:工作日 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
3.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90-6620723
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
4.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kzyjjw@126.com
5.举报信箱(实体信箱):
克拉玛依校区:C2教学楼正面门厅右侧、第一餐厅一楼大厅、第二餐厅一楼大厅;
独山子校区:厚德楼一楼大厅、餐厅一楼正面门厅右侧、5号学生公寓一楼门厅右侧、6号学生公寓一楼门厅右侧。
四、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本单位名称,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优先给予答复。学院纪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
2.举报内容须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及纪律责任。
3.举报要素力求详实。建议按照"有人、有事、有时间、有地点"等基本要素撰写举报材料,明确被举报对象涉嫌的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图片、录音、视频、书证等)。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正规渠道、理性方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携手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